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09 15: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据此制定适合本区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实行依法管理。

2、负责本区范围内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规划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

3、牵头组织本区范围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4、负责本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控制和宏观管理。

5、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加强对陈蔡水库的管理,保证水库和居民用水安全。

6、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7、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环境建设,协同有关镇和部门做好相关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8、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区内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利用。

9、综合协调公安、国土、建设、规划、旅游、工商等部门和镇政府的关系,加强对本区范围内相关工作的宏观指导。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45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01万元,占1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00万元,占0.0%;单位结余资金0.00万元,占0.0%;其他资金0.00万元,占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为457.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6万元、行政运行135.41万元、旅游宣传50.00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25.00万元、住房公积金16.34万元、购房补贴2.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7.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80万元,项目支出27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7.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86万元,主要是新增油菜花景观项目专项经费。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万元,占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4万元,占1.8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410.41万元,占89.80%;住房保障支出(类)18.42万元,占4.03%。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处(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处(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医疗保险费用。

1.3.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3.6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

1.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3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

1.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事务5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旅游保护和开发宣传推介等项目支出。

1.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事务225.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山林保护、水源清洁保护及斯氏古民居建筑群保护、景区管理、油菜花景观项目专项经费、东白湖警务组社会综治费等项目支出。

1.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4.80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1.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5.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

1.5.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媒体接待、旅游宣传、招商引资等支出。本年度公务接待预算数安排同2017年度预算保持一致,即不增长。

1.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对比上年执行数无增减。

2.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消防车)。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54.55%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处(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处(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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