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09 17: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旅游局

一、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据此制订本市有关旅游行业行政法规的实施意见。

  2.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宏观指导;负责旅游线路的规划;负责申报景区建设项目,并办理有关手续,指导旅游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体系。

  3.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对全市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规划并保护,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全市风景旅游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实施措施,在统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风景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并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搜集和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及时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信息。

  5.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核申报旅行社(公司);负责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和年检年审;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认证。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旅游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整顿,以及协调旅游交通和景区秩序;指导和协调旅游商品产销,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旅游局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355.14万元,其中:专户管理其他资金700万元,占51.66%;公共财政预算649.69万元,占47.94%,其他资金5.45万元,占0.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1355.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30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5万元,项目支出11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649.69万元,比2017年增加100%。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4万元、津贴补贴60.35万元、奖金28.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64万元、退休费0.06万元、医疗费1.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19.86万元;

公用经费15.7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

 1.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3.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

1.3.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正常工作业务接待等支出。

1.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安排。

   2.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拨款,2017年预算也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商贸部门用于其他商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用于宣传事务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2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技术研发和推广(项):指反映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的支出。

2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宣传和培训(项):指反映新型墙体材料宣传项目的支出。

2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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