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健康局 > 下属单位 > 市级医院 >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 就医指南 > 就诊须知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一、住院注意事项:                                         

1、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卫生,请不要往窗口、阳台外倒水,不要随地吐痰,垃圾及果皮请丢在纸篓内。请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请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饮酒及使用明火和其他电器。

3、床头有呼叫器,在您需要帮助时,可用呼叫器呼叫护士。

4、病人的饮食由医师依病情而定,不能随意更改。

5、住院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1)请保持卫生间、阳台地面干燥,以免滑倒。请您不要把床摇得太高,以免发生意外。

(2)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或行动不便,务必请家属陪伴不要独自下床活动、入厕等。

(3)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4)贵重物品如手机、珠宝、现金等请您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放在床头柜、枕头等处,以免遗失,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请在护士的指导下使用热水袋、电热毯等取暖物,不要擅自使用。

6、请勿接受医院之外药品及治疗品的推销。不可自行邀请外院医师诊治,如需要诊治,您可与主管医师商量。

7、请及时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8、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请您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在离院前请到住院处结清账目,有出院带药者请到病区药房取药。 

二、探视、陪伴制度:  

1、陪客和探视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2、上午8∶00-10∶30为查房、治疗、护理时间,尽可能避免探视。为了儿童的健康,请不要带7岁以下儿童进入病区。

3、夜间陪伴医院提供躺椅,不可与病人同睡一床。

4、高龄、身体虚弱、危重病人必须留一人全程陪伴。

三、请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医院严禁职工向病人和家属索要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