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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诸暨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11:09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安监站,市级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质量,现将《诸暨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诸暨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交流经验和舆论引导作用,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 各镇乡、街道安监站。

    2、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农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市邮政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体育局、水务集团、移动公司。

    3、有关企业:富润集团、菲达集团(菲达环保)、天然气公司、八方控股集团、海越公司。

    二、考核标准

    1、各考核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员,并将人员情况于5月15日前报至市安委办。(详见附件)

    2、镇乡(街道)安监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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