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五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医学检验标本外送项目(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精神类药物浓度检测)
44种检测项目及技术参数 见 附件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
3、具有开展相同检测项目的能力;
4、参加浙江省及卫计委临检中心室间质控;
5、能提供成熟配套的系统服务;
6、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不良事故;
7、提供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验室相关认证证书;近三年卫计委及浙江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记录;浙江区域三级以上医院合作清单等。
三、项目简要要求和其它需明确事项
1、提供开展全部检验项目目录和明确检验方法。
2、明确标本采集、存储、运送、接收、检测流程和出具报告时间。
3、明确报告单发放方式。
4、其它有利于医院的增值服务或建议。
5、投标价:投标价为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医院收费价格基础上的折扣率。
(收费编码:25030900500 收费标准:70元/每种药物)
6、检验科项目外送检测服务费的结算:外送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业务量的结算以当月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
7、合同期:两年。
8、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招标人不得拆分投标项目。
9、医院除外送检测服务费外,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检测服务费须包括检测费、出具报告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质量监控信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招标文件已提到和招标文件虽未提到的但应该包括的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医院对外送检测项目的量不作承诺。
11、承诺检验项目全覆盖,接受所有我院外送项目。
四、投标文件内容:1、总体方案及报价;2、实验室规模;3、业绩;4、物流方案;5、售后服务、特色服务及承诺;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7、相关资质认证文件;8、廉洁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五、投标要求:投标文件≥2本
六、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日期:2018年6月13日——6月19日
联系人:卢浩杰 联系电话:80729120 不支持电话报名
八、报名地点:诸暨市第五人民医院(浣东街道康福路98号)
特此通告。
诸暨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6月13日
附表:
项目内容 |
抗精神病药: 氯氮平、去甲氯氮平、喹硫平、奥氮平、利培酮、9-羟利培酮、氯丙嗪、阿立哌唑、脱氢阿立哌唑、齐拉西酮、奋乃静、舒必利 |
抗抑郁类药物: 度洛西汀、氟西丁、去甲氟西汀、米氮平、帕罗西汀、舍曲林、曲唑酮、文拉法辛、0-去甲文拉法辛 |
抗焦虑/催眠药: 阿普唑仑、氯硝西泮、佐匹克隆、艾司唑仑、咪达唑仑 |
抗癫痫药: 丙戊酸、拉莫三嗪、托吡酯、左乙拉西坦 |
其他药物: 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安非他酮、氟哌啶醇、氨磺必利、氟伏沙明、奥卡西平、10-羟基卡马西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羟安非他酮、多奈哌齐、美金刚、碳酸锂 |
技术参数:
A. 样品基质效应干扰能够控制在15%以内,不同药物的质谱峰能够完全分离,不存在化合物间相互干扰。
B. 质控要求日内精密度应RSD≤6%,日间精密度应RSD≤10%,加样回收率在85%-115%,线性R2>0.99。
C. 同位素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