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26 21: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政策原文

现将《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我局根据《诸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

二、制定依据

《通知》根据《诸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诸暨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有关规定制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对清理结果拟定《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诸暨市人民政府(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4日,期间没有收到有关的建议意见。

四、《通知》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制定的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全文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财政局政策法规科

解读人:金永康、蒋珂珍

联系电话:0575—87113457,0575—87111579。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