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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严惩不贷

信息来源: 社会发展科 发布时间: 2019- 01- 18 11: 15 浏览次数:

来源: 社会发展科
发布时间: 2019- 01- 18 11: 15

    201812月,诸暨市卫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诸暨市暨阳街道诊所无证行医,接报后卫计局执法人员对此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诊所负责人未能出示该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本人《医师资格证书》。

经调查,诊所法定代表人,陈信贵,男,汉族,身份号码:339011********0311,违法行为发生地: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136号101室车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诸暨市卫计局对其做出了没收医疗器械及药品以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罚款叁仟元行政决定,诸暨市卫计局于2018年12月27日依法申请诸暨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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