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18-12494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府办(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8-12-29
文号: 诸政办发〔2018〕116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 01- 09 10: 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法制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诸暨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116 关于印发诸暨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诸暨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我市中医药发展方向和重点,增进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5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市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诸暨元素和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中医药品牌,着力推进我市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坚持服务惠民。围绕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健康的宗旨,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方针,以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为总体目标,将“中医药服务惠民”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强化政府在中医药发展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宏观环境。

2.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激发社会中医药投资消费活力,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以及药械研制、流通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改革对中医药发展的推动作用,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中医药可持续发展机制。

3.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并重战略,相互取长补短促进结合。夯实城乡中医药发展基础,突破中医药医改工作难点,强化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均衡发展,促进中医和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4.继承创新,彰显诸暨特色。正确把握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全程及全部,加强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创新,积极打造中医传承创新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挖掘和研究,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推动中医创新发展,逐步建立有诸暨元素和优势的中医药发展之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75张,中医药服务群众获得感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逐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优化和提高中医药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规模及中医药服务产品研发、制造及流通规模等不断扩大,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具有特色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推进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到2030年,中医药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中医药传承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支由中医名医名师、骨干中医师、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工业化、产业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5人,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更加完善。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探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市中医医院建成治未病优势中心,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能基本适应群众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业振兴繁荣。建成中医类博物馆、陈列馆,争取有1 个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学类项目名录。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药继承创新取得成果。发展中医文化,总结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积极支持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新建设2个绍兴市级以上中医重点学科(专科);每年1项以上列入绍兴市级以上中医科技项目计划或获得科学技术奖。

——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建立名中医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培养绍兴市级以上临床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老师等人才10名;创新师承模式,全市师承培养中医药人才20名;建立医院与高校协同培养中医药人才机制;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工程。

——中药产业更具竞争实力。遴选培育一批道地药材,建成1 个大型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1个道地和特色优势中药材主产区。建成数字化智能中药生产加工企业1家以上,形成一批诸暨中药知名产品和品牌,全市中药加工制造产值实现稳步增长。

——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建立科学干预制度。依据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基础数据和大数据平台,推广中医药智慧健康应用,开展基于信息化支撑的中医药分级诊疗,发展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

——中医药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地。市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相关部门在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职责明确,全市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全市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规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一体化四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开办中医诊所依法实行备案制。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实施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中医名院名科”建设。以市中医医院为依托,建成管理制度领先、特色优势明显、技术水平先进、服务功能完备的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高质量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继续发挥先进单位优势。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研究开发中医药特色制剂,强化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诊疗,不断提高中医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35%(其中:中药饮片5%、中医非药物疗法5%以上)。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向基层培育和推广适合基层实践及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等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不断推进“西学中”教学培训,支持市中医医院申请开设护士系统学习中医教学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进修培养制度,培养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20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4.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依托“健康绍兴”APP,拓展云问诊等功能,实现跨医院、跨区域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推广应用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实施和优化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等服务。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继续加强市中医医院的基层指导作用,推进以医共体、学科共建等省市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融合等形式的中医医院协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科室”,开展中医健康体检、体质辨识、健康咨询,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开设经络馆、太极运动馆、药膳馆、情志调摄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根据绍兴市中医药养生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市回音必绍兴市级中医药养生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6.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和智慧健康养老有关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特色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启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机制。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具备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100张以下床位的护理型、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中医诊室,也可与周边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快城乡社区中医药和社会养老资源整合,发展居家养老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结合的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体质辨识,建立健康档案。推广使用移动智慧设备和信息终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健康养老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7.发展中医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机构,推进康复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形式。进一步深化康复机构与高等医学院校的全面合作,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全市中医康复科床位数量增加10%。推进市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机构能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机构与中医医院加强合作。医疗康复机构实现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残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三)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服务

8.传承和发展中医文化。加强市中医医院科学布局规划和建设,力争依托市中医医院建成1家融国医传承、名家荟萃、疗法拓展、中医展示、治未病服务于一体的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诸暨市国医馆。设立“中医陈列馆”,通过实物、图史等传统展示方式与现代高科技声光音像、数字技术有机结合,充分展示“名医多、名著多、专科世家多”的地方特色,宣传、弘扬中医文化,加强对外交流,让更多群众知晓了解中医。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和传统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中医药传统文化宣教基地不少于1个,积极遴选培育我市传统医药项目申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创作具有我市特色、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类博物馆等场所,完成中医类博物馆、陈列馆建设任务。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积极编写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中医宣传资料,举办中医文化大讲堂,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将中医文化列入相关学校校本教材和地方特色课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文广新闻出版局、教育局)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中医文化为重点,打造具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发挥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示范效应,积极争创和实施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规范化建设。整合我市中医药行业力量,特别是具有深厚中医文化积淀的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中药企业、中医药古迹、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等资源,统筹规划“中医文化、中医药基地、养生养老等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业态,延长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改局、卫生计生局)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10.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和传统知识保护。配合做好绍兴市建立中医药古籍或中医药传统方药名录(数据库)有关工作。依托市中医医院和中医学会,总结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鼓励编撰和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积极实施中医学术理论和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工程,积极争创全国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和全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诸暨道地、特色中药材功效研究,拓宽应用领域,加强衍生产品开发利用。深入挖掘中医药老字号资源,培育一批中医药类别“诸暨老字号”,积极组织我市中医药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绍兴老字号”。(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文广新闻出版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服务业发展办)

11.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积极支持中药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以及开展重大产业科技专项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企业,同等享受我市科技创新扶助政策。积极争创新一轮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培育2个以上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和2个以上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争创1个省级及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协同和创新机制,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临床能力。开展中医药创新团队培育,积极培养中医药创新团队带头人,积极争创绍兴市级重点中医药科技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12.推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创新。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创新列入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此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出台市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技术创新扶持政策,提高本市特色中药材新品种选育能力,育成一批优质、高产、多抗中药材新品种。组织市重点中药材生产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技术创新等科技攻关项目。启动中药材品种育新、快繁技术、质控体系等应用性基础研究,提高优质中药材品种选育和技术创新能力。探索医疗机构与中药企业相关中药饮片内服煎剂、外用洗剂、外敷粉剂、膏方制作等技术合作以及医疗机构中药房与中药企业合资共建等协同新模式。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统筹范围,加强中药配方颗粒剂质量管理,鼓励中药企业研制提供质优价廉的中药配方颗粒。鼓励医疗机构与中药企业合作生产中药院内制剂,促使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更趋专业化、规模化,医共体单位院内制剂实现统筹调剂使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农林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

(五)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3.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健全名中医培养评选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名中医德艺双馨评价体系,遴选培育一批新时期临床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专家。积极参加名中医培养传承研修班,加强40周岁以下中青年名中医临床技能培养,注重具备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口碑的基层名中医选拔培养。充分遵循中医言传身教、传承学术经验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中医师承教育融入现代教育理念,以中医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思辨特点、认知方式、道德修养为内容,探索跟班学习和淘汰制教学为主线的学术继承和人才培养模式。做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一技之长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传承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和流派团队,全市通过师承培养的中医药人才20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人力社保局,组织部、财政局)

14.强化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中医药人才集聚和培养,形成良好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体制机制和人才环境,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人才总量超过3500人。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实施针对性培训。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医全科转岗培训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确保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20%。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定向培养,确保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占全部执业(助理)医师的20%。中医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相关政策规定配套。(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5.推进中药材资源保护和规范化种植养殖。深入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保护,积极推进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和珍稀特色药材资源保护建设。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生态化,重点发展绍产“浙八味”“新浙八味”白术、铁皮石斛等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开展中药材特色乡镇(村)建设,积极打造诸暨道地、特色优势中药材保护区和主产区。鼓励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企业到药材道地产区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全市力争建成种植面积100亩中药材生产基地4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农林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

16.做强中药制造工业。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向专科化、系列化方向发展,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名优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扩大产品优势。鼓励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注重中药颗粒剂等剂型开发和质量管理,更好适应病患服用需求。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加强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水平,支持中药企业加快技术、管理、商业模式和制造方式创新,推进股改上市,加强兼并重组,不断做大做强,加快扶持壮大知名中药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

17.做大中药相关保健产品产业。积极推进以诸暨特色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健康饮料、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开发和生产,加强重点产品和品牌宣传推介,培育发展市场竞争力强、保健功能佳、具有特色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中药药膳市场。鼓励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器械研制开发。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局、农林局、服务业发展办)

(七)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8.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实行中医医疗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中医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建立质量控制部门科学干预制度。依照中医药临床诊疗、药物使用指南,规范落实中医药质量控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购销、使用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中药配方颗粒风险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以及日常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农林局)

19.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院和区域之间中医药相关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发展总体目标,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市中医医院按开放床位100:1—100:2配备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要求,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加快中医药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广中医药智慧健康应用,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流程,开展基于信息化支撑的中医药分级诊疗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统计局、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制订出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强化中医药工作政府领导能力,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具体实施方案、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健康诸暨”建设考评体系。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建立和落实中医药发展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二)健全管理体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和完善中医药管理职责,健全和规范中医药管理机构,落实中医药管理专职人员,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明确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职责,认真履职、强化协同、统筹推进中医药全面健康发展。

(三)落实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建立符合中医医疗特点的补偿机制,并根据中医医疗机构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内容给予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价格机制改革任务,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以及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价格行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

(四)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中药饮片年度监督抽验不合格率降至10%以下,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应用。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医药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企业自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弘扬“大医精诚”理念,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让更多群众有机会感受中医、了解中医、认识中医。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教育列入中小学基础教育拓展性课程体系,抓好小学五年级、六年级《中医药与健康》课程实施。依托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或特色学校,开展中草药种植、认知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局面。

附件:2018年诸暨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18年诸暨市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市卫生计生局


2

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计生局

市财政局

3

加强中医医院“名院、名科”建设。


4

加强“治未病中心”内涵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


5

总结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6

参加新一轮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申报和建设,争取2个学科列入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培养计划。

市卫生计生局


7

积极参加绍兴市名中医系列评选。


8

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覆盖率达到95%。

市财政局

9

开展中医全科转岗培训,年度全市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达到15%。


10

开展1—2次中医医疗质量督查行动,对中医院及基层医疗单位中医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全市无重大中医医疗安全事件。


11

配合做好绍兴市中医药基础数据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12

媒体开办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栏目。

市委宣传部

市卫生计生局

13

根据绍兴市中医药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新创建1个绍兴市级中医药养生示范基地。

市发改局

市卫生计生局

14

将中医药教育列入中小学基础教育拓展性课程体系,抓好小学五年级、六年级《中医药与健康》课程实施。

市教育局


15

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创新列入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市科技局


16

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并确保经费比2017年有所增长。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局

17

开展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基础调研;启动道地、特色优势中药材保护区和主产区建设计划。

市农林局

市经信局、农林局

18

深入挖掘中医药老字号资源,启动中医药类别“诸暨老字号”建设,积极组织本地中医药企业申报国家、省、绍兴“老字号”评选。

市服务业发展办

市经信局、卫生计生局

19

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指标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

市统计局

市经信局、卫生计生局

20

加强绍兴市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市旅游局

市发改局、卫生计生局

21

鼓励推动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材基地建设,推动中药生产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农林局

22

对重点中药品种实施重点监管,健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中药饮片采购、销售、使用中的索证索票工作制度。

市卫生计生局

23

开展全市中药市场整顿提升行动。全市在产保健食品抽检全覆盖,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抽检不少于20批次。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至少查处1起典型案例。


24

继续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市残联

市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局

25

中医药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建立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

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