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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市委常委会班子和个人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1 16:2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办公室(调研室)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市委巡回指导组: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教组发〔2019〕24号)、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组发〔2019〕21号)及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2019〕43号)精神,市委常委会将于11月下旬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把检视问题贯穿始终,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征求对市委常委会班子和个人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建议的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重点征求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担当作为、道德修养、作风形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方式

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征求对市委常委会和常委个人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范围

向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名征求意见建议。

向十六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四套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副处级以上老同志,镇乡(街道)主职领导,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以及100名基层一线“两代表一委员”不署名征求意见建议。

四、相关要求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相关同志要按照上述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对市委常委会及常委个人的征求意见工作。意见建议要紧扣主题、见人见事,直面问题、真点问题,有实质性内容,切忌空对空、搞形式。

十六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四套班子成员,法检“两长”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配合。

副处级以上老同志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镇乡(街道)主职领导、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各单位组织人事科室负责。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由市委统战部负责。

基层一线“两代表一委员”由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负责,其中人大代表30名,政协委员30名,党代表40名。

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加盖公章、个人不署名,用信封密封后,交由各责任单位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会展中心301办公室),联系人:黄楹,联系电话:18857589896。

 

中共诸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中共诸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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