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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1-23 | |
2018年诸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诸暨市商务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商务局站点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商务局办公室 电话:89099918。
一 、概 述
2018年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回应解读等工作均顺利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是组织保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商务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科室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办公室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
二是制度健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按照《绍兴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规定,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渠道多样。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商务局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畅通公开渠道,使用政民互动平台、网上信访平台、效能投诉功能等,及时回复公布结果。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纸质宣传册等多种媒介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运行子站。2018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运行子站—诸暨市商务局,发布通知文件、展览计划、政策法规、招商项目、办事指南等信息219条。
2、运行“诸暨商务”政务微博。运行商务局的政务微博,每天发布商务动态、行业新闻之类的微博,每月发布微博20条以上,2018年全年,已发微博243条,粉丝2358个。
3、做好“诸暨发布”信息报送工作。“诸暨发布”上线后,每天向“诸暨发布”平台报送信息,主要内容为亮点工作、政策解读、为企服务信息,一周报送5条。
4、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在中国诸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通知公告、最新政策、贸易预警等信息53条。
5、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招商选资、电子商务、外经贸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在《诸暨日报》、诸暨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全年共计13条。
6、关注政务舆情。关注诸暨在线、诸暨论坛、政民e线等网站,动态跟踪各种情况,接受政策咨询,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7、运行政务微信。2018年,运行微信公众号“暨阳招商”,向公众公布我市投资环境和招商信息,全年共计45条。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部门预算,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存在困难
商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距离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还是有差距,主要是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手段方法还需多样。
四、2019年工作设想
2018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1名专职人员和多名兼职人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团队,为此项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2、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信息。
3、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 ||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诸暨市商务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41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3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单位分管负责人:张丽敏 填报人:吴剑卫 | ||
联系电话:87105816 填报日期:201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