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9-05-24 14: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王家井镇洋湖村原村主任宣学均违规获批宅基地问题。2009年下半年,王家井镇开展诸安快速通道动迁户宅基地安置工作。在宅基地申报过程中,时任洋湖村村主任宣学均以其舅妈黄某某名义伪造建房审批材料,私自加盖村委会公章,向前来核查的牌头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土管员王某隐瞒真相,违规获批宅基地120平方米,并动工建房。此外,宣学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诸暨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宅基地批文。2019年4月,中共诸暨市纪委给予宣学均开除党籍处分。

二、暨阳街道杨树坂居原支委郭杨辉、原居委会委员郭欢利虚报冒领青苗赔偿款问题。2013年,时任杨树坂居支委郭杨辉、居委会委员郭欢利在负责西施故里二期改造工程拆迁被征用地块的青苗赔偿丈量以及赔付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青苗赔偿名单,获取赔偿25186元,郭杨辉、郭欢利各分得12593元。2018年12月,中共暨阳街道党工委给予郭杨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9年1月,暨阳街道办事处责令郭欢利辞去居委会委员职务。同时,收缴两人违纪所得。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严守党纪国法,坚决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各级党组织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全市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诸暨市纪委   诸暨市监委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