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19-06-20 07: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中心医院

公告时间: 2019 年 06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磋商。

一、招标项目类别及编号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          招标项目编号:20190620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1.0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

 格配方颗粒,用于临

 床患者

2

按病种付费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1.0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

 格配方颗粒,用于临

 床患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自行配备与配方颗粒相适应的智能调配系统,确保中标产品正常使用;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 6 月 20 日至2019年 6月 26 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楼临床药学室(诸暨市朱公路9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女士  13588553869    陈女士  13515857411

3. 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许可证》、《中药配方颗粒GMP认证证书》、《中药饮片GMP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中药配方颗粒经营许可证》、《中药配方颗粒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许可证》、《中药配方颗粒GMP认证证书》。

四、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诸暨市中心医院

                                    2019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