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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第一期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在2019年5月中旬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考核、发证工作;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协助做好培训有关组织工作;诸暨市剑桥素质培训学校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教学安排和组织工作。

二、培训对象

1、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安管员《安全资格证》在2019年7月30日前到期需换证的人员。

2、新从事危化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负责人、安管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17日开始;5月17日上午8:00时至9:00时前办理报到手续,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逾期不予列入该期培训报名。

(二)培训、报到地点:诸暨市陶朱街道祥云路6号华阳大厦(银泰大酒店内)。

四、其他事项:

请镇乡(街道)安监站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安管机构组织通知拟培训的人员随带相应表格准时参加,培训费用由培训学校收取。

请参加培训人员分别填写好《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姓名要和营业执照一致),《浙江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在现场报名时一并上交。

培训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形式,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四)培训班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7115222、8711151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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