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要求,我局将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本年度“安盾2019”双随机执法检查行动,具体行动部署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
行动对象
从全市规上企业、应急部门许可企业中抽取84家生产经营单位。
执法检查重点
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本次行动必查事项为:
1、是否依法设置了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依法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包括有效期和再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包括有效期和再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3、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是否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6、是否对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抽取三名以上员工询问并查阅资料)。
7、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
8、涂装区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是否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9、机械传动、转动部位是否设置防护装置,机械冲压设备、设施是否有自动保护报警装置。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派出七个检查组,并从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系统中抽取84家执法对象,检查结果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张建平,执法人员:楼 涛、孙永威;
第二组:组长:孙朝江,执法人员:周宏跃、楼红照;
第三组:组长:张建烽,执法人员:章 毅、冀永般;
第四组:组长:许栋海,执法人员:汪少良、郑伟琴;
第五组:组长:杨国贤,执法人员:李建炯、陈珊珊;
第六组:组长:徐 振,执法人员:俞莎莎、钟志坚;
第七组:组长:王志革,执法人员:陈伯辉、徐华波。
每组抽查企业12家,企业名单从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确定(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执法检查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完成检查并录入,每位执法人员都必须进行掌上执法app的使用。
2、执法检查所需专家和车辆由各执法组自行安排。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意识,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对象均应下发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等并立案查处。
3、加强宣传,增强意识。本次“安盾2019”专项执法行动要做到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4、汇总统计,按时上报。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及时汇总执法数据,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所有手机操作后,报俞莎莎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