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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公安局电子警察租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3 19:38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ZJJY2019-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电子警察租用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诸暨市交警大队交通监控设施租赁采购,租期五年。采购内容包括前端系统建设、中心平台接入、中心存储采购、前端至中心光纤接入和5年租赁服务、系统运行期间五年运行维护服务等。采购预算780.0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且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923-2019930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代发公告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10月1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斯伯安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 87193111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雪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19526680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育英路5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诸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金永康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7113458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诸暨市公安局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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