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0/2021-1445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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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诸暨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年报
2019年度,诸暨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既定目标,回顾这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数据
(一)行政处罚情况。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度承办行政处罚94497件,办结94314件,其中警告2981件,罚款93583件,没收违法所得223件,没收非法财物394件,责令停产停业9件,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1837件,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576件,行政拘留3563人,其他处罚104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69757件,一般程序24757件,告知听证程序2469件,实际适用听证程序127件。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本市2019年度行政许可项目数为761项,许可申请总数为76703件,受理76703件,其中予以许可76700件,不予受理1件,不予许可2件;涉及收费1922件,金额为335033.8元;重大行政许可备案126件,行政许可后续监督管理撤销112件。
(三)行政复议情况。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5件,其中受理148件,不予受理7件,复议案件实体审查率为95.5%。2019年市政府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55件(含2018年度结转案件30件),其中直接纠错(以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等方式结案)30件,纠错率为19.4%,终止(以调解或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等方式结案)32件,调撤率为20.6%,维持(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或维持原具体行为等方式结案)共93件,维持率为60%。
首先,行政复议收案总量有所增加。2019年,我市行政复议收案总量较上年度上升6.2%。从行政管理类别上看,收案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市场监管和公安三个领域,分别为36件、33件和31件,占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的23.2%、21.3%和20%。从申请复议事项上看,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举报投诉处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分别为42件、40件、26件和17件,占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的27.1%、25.8%、16.8%和11.0%。
其次,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调撤率有所下降。从行政复议审结的情况来看,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的纠错率和调撤率较上年均有所下降。上一年度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调撤率分别为27%和24.3%,2019年较上一年度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调撤率分别下降了7.6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规范化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全市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中,镇乡(街道)的被纠错案件数量共27件,占全部复议纠错案件的90%。从行政管理类别划分,纠错案件集中在城乡规划类案件,占全部复议纠错案件56.7%。从申请复议事项划分,纠错案件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强制,两类案件分别占全部复议纠错案件的33.3%和56.7%。
最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发挥得到进一步提升。2019年,行政复议收案总量上升,行政复议过滤行政争议的功能得到一定的发挥。从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收案量比较来看,行政复议的收案量占到行政诉讼的收案量的60%,比上年增加22.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城建、房屋拆迁等涉及当事人经济利益较大的行政争议,当事人更愿意选择以行政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
(四)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绍兴各级法院审结以我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07件,其中败诉59件,败诉率为19.2%,居绍兴各县(市、区)第二位,较2018年有所上升。2019年,绍兴各级法院审理以我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6.6%,在绍兴各县(市、区)中排位倒数第一,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214件,实际出庭149件,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9.6%;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145件,实际出庭90件,二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2.1%。
首先,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总量降低。2019年,绍兴市各级法院收到以我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较2018年下降33%,减幅为绍兴6个县(市、区)中最大,但案件总数仍高居第二位。以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案件数量共146件(含共同被告案件),占全部收案的56.6%,其中以浣东街道为被告的案件最多,共25件。市级部门中,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为被告的案件最多,分别为42件、31件和17件。涉及房屋拆迁、治安、土地、城建和劳动保障领域的案件占比较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和政府信息公开4类行政诉讼案由最多。
其次,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仍居高不下。2019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总量为59件,败诉率为19.2%,较绍兴各县(市、区)平均败诉率高2.7个百分点。以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败诉案件为33件(含共同被告),占全市败诉案件的55.9%,其中以东白湖镇、暨阳街道和浣东街道为被告的败诉案件最多,均为5件。以市级部门为被告的败诉案件为20件,占全市败诉案件的33.9%,其中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败诉案件最多。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土地和城建等领域,在败诉案件总数中占比较高。败诉原因中,程序违法的案件占比最大。
再次,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解和协调撤诉率有待提升。2019年,绍兴市各级法院审结的以我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以调解和协调撤诉结案的案件共68件,调撤率为22.1%,较绍兴各县(市、区)平均调撤率高2.8个百分点,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撤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温州等地40%以上的调撤率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因房屋拆迁等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群体性案件多,涉及当事人利益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在案件协调过程中,行政机关协商空间较小,矛盾化解的难度较大。
最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需进一步提升。2019年,我市在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相较绍兴其他县(市、区)差距较大。尤其是2019年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仅为45.4%。自2019年6月绍兴市出台《绍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试行)》后,2019年下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7.8%,较上半年有显著提升。通过对未出庭情况的统计,镇乡(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足50%的分别为暨阳街道、大唐街道、店口镇、陶朱街道、枫桥镇;市级部门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问题最突出的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亮点工作
(一)政府职能不断优化,履职更加到位
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党政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减至26个,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执法队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及“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有序推进;抓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共减少事业单位38个,完成相关事业单位259名事业人员交流调整工作。加快接沪融杭连绍步伐,着力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全市镇乡(街道)由27个减少到23个,街道办事处由3个增加到5个,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行政村规模调整,目前全市按行政村模式运行管理的村一级单位由调整前的503个减少到476个(不包括50个城镇型社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18个市级部门102项事项,新增事项63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调整至2265项,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除“最多跑一次”改革例外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创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完善“承诺制”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承诺制项目从土地摘牌至施工许可最多30天实现率91%,新增工业项目承诺制实现率100%,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最多90天”实现率100%。落实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事项119项。开展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证明事项260项,取消证明材料518项。
(二)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基础更加扎实
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0次。加强依法行政和岗位职能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2019年开展专题法治培训2次,培训人员170余人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制订出台《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着力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法治考核的导向性。依托1963法润直播宣讲平台直播普法活动52期,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三)监督制约有效实施,执法更加规范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长效化行政监督机制,财政预决算信息、环境监测和项目环评信息等热点领域政府信息实现全公开,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1万余条。新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6名。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全市30个部门基本实现“首发响应、一次检查、协同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2019年开展专项执法督查4次,累计评查案件40余件。完成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的首批确认公告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考试一次,参考人数213人,目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91.2%。
(四)争议纠纷妥善化解,维权更加顺畅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在全国率先成立县市级调解总会,组建全省首家市级联合调解中心,2019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4202件,调解成功14111件,调解成功率达99.4%,涉及协议金额4.31亿元,排查及预防纠纷2473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事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9年度办理信访件53830件,其中来访863件、来信3179件、网上投诉11697件、来电38091件,初信信访100%办理到位,群众满意率达97.92%。深度融合12345平台,实现了群众诉求集成化、流程化、精准化办理,工单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9年诸暨市行政复议局新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一名,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55件,其中受理14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69件,纠错35件,纠错率20.7%,办案数量居绍兴县(市、区)第一位。绍兴全市法院累计新收以诸暨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58件,较去年同期(385件)下降33%,共审结以我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7件,其中败诉59件,败诉率为19.2%,2019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5%。不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2019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次。
四、存在问题
行政争议化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多、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痼疾,2019年度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19.2%,与省、市提出将败诉率降到10%以下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收案数仍高居同期绍兴各县(市、区)第二位,仅次于越城区,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绍兴地区排名倒数第一,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应出庭数为56次,实际出庭1次(市长出庭),出庭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数。
五、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进一步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加快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为目标,完善政务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工作,拓宽“全县通办”事项范围,实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市域范围通办;推动民生事项向下延伸,力争200个以上事项村级可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扩面,在客运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专区,增设综合自助服务机,打造政务服务“顺路可办”。围绕事项、服务、管理、场所等四方面工作,完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2至3个标杆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围绕“服务+智慧”理念,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智慧社区”转型升级。
(二)全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县市。紧紧围绕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县市”目标,全力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全面清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相背离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民营企业产权执法司法保护。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四)多措并举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率。深入实施《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全面实行“1+6”工作机制,督促镇乡(街道)和部门积极应诉,对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逐月进行通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以此倒逼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责任意识,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组建专业的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容错免责等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率。对于一些存在较大败诉风险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要积极与法院沟通,力争调解结案,减少法院直接判决败诉的风险,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诸暨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