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0-13529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06
文号: 诸政办发〔2020〕51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 11- 11 14: 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无废城市”诸暨样板,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对象

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纺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纺织制品等)、废弃电子产品和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二、工作目标

2020-2022年,通过三年时间努力,由城镇向农村拓展,全面开展回收站点建设,构建起由社区(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市级分拣加工中心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90%以上社区(行政村)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分拣加工中心处理。

三、工作内容

围绕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以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骨干企业、网络平台、运输中转为重点建设对象,建立覆盖回收、运输、分拣等过程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体系。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要求设置,原则上每个镇乡、社区设立1个回收中转站,每个行政村、500户以上小区设立1个回收站点(有些区域中转站和回收站点可酌情合并),结合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按照布局统一规划、外观统一标识、人员统一着装、收购统一价格、计量统一衡器、业务统一管理的要求建设。

每个回收中转站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每个回收站点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配备1-2名工作人员,1辆电动三轮车和1台磅秤,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电话。已建成的居民小区采用新建、整合、改建或租用等方式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采用新建方式时可搭建简易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由各镇街负责建设,站点标识由市商务局统一设计,回收站点由中标企业统一运营。2020年市区完成70%以上的社区中转站点建设,完成70%的小区覆盖率。

(二)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建设1-2个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分拣加工中心应布置在城郊结合部,建筑面积一般为5000-10000平方米,配备相应分类、拆解、破碎、打包等设备,厢式封闭式货车若干辆。分拣加工中心负责所收集再生资源的堆放、分拣、清洗、拆解、破碎、打包等初加工与管理工作,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生态环保。支持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分拣加工中心建设、运营由市商务局组织落实。

(三)回收运输车辆购置。回收站点配套的专用电动三轮车要求基本密封式,容积约1立方米,用于上门回收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配套的厢式封闭式货车规格载重3吨左右,用于回收站点与分拣加工中心之间的再生资源收运。电动三轮车和厢式封闭式货车由回收点营运主体购置,统一管理,车辆外观标识由市商务局统一设计。

(四)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个体回收人员和小商贩,引导有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吸纳整合符合条件的个体回收人员,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回收行为,提高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水平。个体回收人员吸纳整合工作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由市供销社统筹组织安排。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管理。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大数据中心等部门配合实施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管理,推广使用再生资源回收APP、微信公众号和服务热线,鼓励采用电话收购、网上预约、协议收购等形式上门收购,接受居民和单位预约和投售信息,指导回收站点上门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镇乡(街道)以及市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职责分工见附件1和2)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做好出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的调研工作。市财政要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行、维护和教育培训等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城市、“美丽绍兴”创建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与检查督促,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努力把节约资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

附件:1.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和责任清单

2.诸暨市2020年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附件1

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和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坚持应收尽收,全面推进体系建设科学化

1

建立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统筹安排推进诸暨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产业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再生资源工作开展,督促中标企业落实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及运营,负责项目日常运营的考核工作。

商务局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街道)等


2

负责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政府和中标企业推进诸暨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

建设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

商务局


3

按照责任属地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做好居民群众思想工作,落实属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和长效管理。

各镇乡(街道)

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4

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纳入城市规划;回收网点纳入建设局正在组织编制的《诸暨市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5

组织实施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大数据中心、

发改局、经信局



6

负责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

财政局



坚持长效治理,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7

再生资源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执法,再生资源回收等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场监管局

商务局


8

负责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行为,配合镇街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现场踏勘,实施整治标准。

综合执法局



9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态环境分局



10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废旧物资台账管理,依法查处收赃等违法行为,为部门执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公安局



11

对再生资源回收点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消防救援大队



坚持舆论导向,全面营造项目行动和谐化

12

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和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正面导向,为项目行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商务局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13

负责项目行动实施过程中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置,协调公、检、法等机关依法处置带头闹事违法犯罪行为。

政法委



 

附件2

诸暨市2020年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建设(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年限

1

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工程

至少1

商务局

其他责任单位

2020.12

2

培育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企业

3家(含1家龙头企业)

商务局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2020.12

3

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

1

商务局

其他责任单位

2020.12

4

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站

完成70%的小区(行政村)覆盖率

暨阳街道、浣东街道、

陶朱街道

商务局、建设局、

农业农村局

2020.12

5

再生资源(可回收物)中转站点

完成1个中转站建设

各镇乡(街道)

商务局、建设局

2020.12

6

使用互联网+再生资源工程

使用绍兴市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

商务局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2020.12

7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优惠政策

出台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行动方案和补助政策

商务局

财政局

2020.12

【全文下载】关于印发《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