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5 08: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领衔人 寿淑蕾
建议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建议

提案人

寿淑蕾

 

农业农村界

 

附议人 

王美华、孙丽君、边立君

提案人电话

 

通讯地址

暨阳街道永兴北路9号

 

退役士兵离开军营,要面对的是既熟悉又陌生的社会,老兵们要在这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求生存,求发展,但对于怎样融入社会,怎样生存却毫无头绪。没有一技之长的退伍军人们,一种是自己在部队呆了特别长(5年制士官、8年制士官)的时间,各种生活习惯已经和整个社会全部脱轨,自己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另一种就是去当兵的时候,学历比较低,没有谋到一份生存的技能,出来之后,也比较不好找工作。

诸暨市每年大约会有四百左右的退役军人,除了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12年制士官,还有三百多人的退役士兵。如何帮助退役士兵掌握生存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退役士兵的“造血功能”,让退役士兵逐渐适应社会,找到社会定位,在社会上也能实现人生价值,退役不“褪色”,是我们值得思考、函待解决的问题。现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尚未开展相应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希望能够尽快落实。

一、做好培训政策宣传工作。退役军人报到时,为他们发放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单,把培训精神宣传到每位退役军人家庭。本着“自愿参加、自主选择、免费培训”的原则,填写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报名表,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二、择优选取培训机构。拓展校企合作单位,严格资质审核、实地考察,择优选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结合培训机构做好市场调研,合理开设培训项目,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督导。后勤保障到位,为退役士兵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让每位退役军人都能很好的掌握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退役军人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

  已审查,已交办,办理完毕,已评价。

  20200326

 

承办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案号 106 

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会办单位
答复意见

届次

案号

提案人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政协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106

寿淑蕾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寿淑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建议提案(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一)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7日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明确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自愿自主选择、免费参加培训,技能培训为主、学历培训为辅,实行属地管理、就近培训为辅”的原则,并明确了教育培训的对象、形式和招生办法,提出了教育培训的教学组织、教育管理和就业服务等要求,规定了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

绍兴市人民政府根据浙政发〔2010〕36号文件于2011年4月29日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实施机构、招生办法、教育管理、就业服务、经费保障、工作职责与检查考核等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我局组建前,诸暨市民政局根据原职能从2016年起至2018年,委托陶朱商学院开展了3期职业技能培训,约有600余名退役士兵接受了职业培训。

(三)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困难

1.政策设计与培训机构参与的积极性问题

当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政策依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但从政策设计和培训组织来看,以上政策存在可操作性不强,主要体现在:当前社会化培训培训一个专业一般只需只需7-15天,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则要求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导致培训机构需调整各种课程、组训方法来适应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从今年上半年我局就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征求相关培训机构意见并反馈的情况来看,虽然相关培训机构都表示有意积极参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但因为培训时间要求与技能课程设置方面的矛盾,大多数培训机构都表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组训比较困难。上半年,我局组织了10家培训机构协调参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仅有4家培训机构提供了10余个专业参与培训。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后对培训政策的调整问题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中组部、中政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税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军委政治工作部于2018年7月27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指导性文件,就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明确了免费培训、自愿培训、终身培训等指导思想。据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3月10日电话告知,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都在积极研究并将重新出台退役士兵相关培训政策,要求在上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未出台前,各县市区不要出台相关政策。

3.退役士兵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问题

近年来,大学生士兵已是新兵入伍的主要兵源。但大学生士兵入伍的目的大多是到部队锻炼一下,有机会就报考军校。大学生士兵退伍后复读复学比例高,对退伍后就业的迫切性不高,就业危机感不明显。据统计,2019年我市自主就业士兵退役士兵共306名,复学135名,在我局2019年11月组织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达成就业意向120人,实现就业41人。

与近年来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同的是,退役多年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对培训、就业需求比较迫切。这部分退役士兵的特点是,客观上感受到了经济收入与就业困难的压力,因此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对迫切和现实。去年来,我市枫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广泛走访了解,根据部分退役多年但就业困难的实际,通过与辖区企业联系,由我局出资给予企业补贴的方式、安排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进企参加培训,得到了部分退役士兵和企业的欢迎,2019年共为60余名退役多年的退役士兵解决了就业问题。

二、2020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进展情况

针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为推进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经征求相关培训机构意见,并报市领导同意,已初步确定由我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诸暨技师学院、诸暨市恒源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四家培训机构承接2020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培训机构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诸暨日报》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目录,并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根据自愿报名的原则,到各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报名,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三、关于今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根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我局将按照提案建议,通过官媒发布、宣传册发放等方式,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定点培训机构信息、培训专业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根据我市退役士兵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一步研究探索适合退役士兵特点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力争使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更加贴近退役士兵实际。

(三)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终身培训。根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需求,尊重就业创业规律,落实退役士兵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并完善相关培训保障措施,重点解决退役多年、年龄偏大、就业困难就业能力弱的问题。

(四)充分发挥相关培训机构的作用。我局将按照提案建议,加强与我市相关培训机构的合作,引导培训机构在参与退役士兵职业培训方面优化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成效、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五)加强退役士兵就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诸暨日报》旗下“诸暨人才交流网”的合作,完善退役军人网络求职、网络招聘、就业指导、就业帮助等工作。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衷心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14日

答复时间 202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