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促会并入本会
及本会《章程》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4日诸暨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
八届五次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经市民政局2020年7月25日批准,市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简称“市老促会”)与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合并,并按程序已于10月28日注销市老促会的独立社团登记。
根据市民政局的批准意见和“诸民社准字【2020】第041号”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市老促会并入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后,对上、对外仍然保留名称(不得再以市老促会的名义开展活动),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修改变更《章程》,增加市老促会的相关内容。因此,本会根据原市老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诸暨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章程》进行了修改。
修改地方有: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现逐条加以说明:
一、第一条修改内容。将“结合本会成立以来的实际经验,修订本章程”一句,修改为“结合本会成立以来的实际经验,鉴于市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并入本会,修订本章程。”
二、第三条修改内容。本会组成人员,增加了“热心老区建设”的人士。
三、第四条修改内容。增加了“支持和促进老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句。
四、第六条修改内容。此条内容为本会业务范围,其第二款“宣传中共诸暨党组织和人民军队的斗争史及光荣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修改为:“宣传中共诸暨党组织和人民军队的斗争史及光荣传统,弘扬老区精神,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烈士纪念碑(馆)等历史文物的作用,编辑送发会刊《浣江大地》,组织宣讲团,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此外,此条增加一款,即“了解“三老”人员和老区群众生活,反映老区人民意见和要求,动员海内外力量为老区发展进行投资开发、推广科技成果、建立营销渠道、开展职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等,为贫困老区开展扶贫活动”。
五、第八条修改内容。入会对象,增加了关心、支持、参与“老区开发建设”的老同志、老军人等。
六、第三十条修改内容。此条内容为会费来源,其第三款“会员赞助费”,修改为“会员和社会各界的赞助、资助、捐赠”。
七、第三十八条修改内容。原内容为:“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修改后为:“本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第四十六条修改内容。原内容为:“本章程于2018年10月15日经理事会讨论,已提交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后为:“本章程已经本会八届五次全体理事会讨论通过,待召开下次会员代表大会时提交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