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贫困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2020-02-10 1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对象的新发恶性肿瘤(含复发或转移)患者。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10000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贫困新发恶性肿瘤患者按要求填写《诸暨市贫困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与其它慈善救助不重复享受,救助金额就高不就低)

2.审核: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

四、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诸暨市慈善总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