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1 14: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诸暨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诸暨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6.负责并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123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承办应由本局受理的行政案件。

     8.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配合市职改主管部门做好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195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58.77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万元,占0%;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1.18万元,占0.1%。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为1959.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3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2.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9.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21万元,项目支出79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8.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752.03万元增加206.7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法制办、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入司法局,人员经费增加238.09万元。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634.16万元,占83.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9.41万元,占6.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0.12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类)万元145.08,占7.4%。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安排807.59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安排35万元,其中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社区矫正中心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食堂后勤劳务,水电费等。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安排88.82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安排114.5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法治宣传1963法润诸暨直播、法治教育体验馆装修等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安排134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律师行业管理、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安排120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安排244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社区矫正开展工作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支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安排60.25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省补装备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8.34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67.37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33.70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60.12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145.08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补贴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何家庭补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公用经费11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5.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在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内安排)。

     1.5.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增长115.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类业务活动交流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会议将在诸暨召开,接待兄弟单位考察学习数有较大的增加。

    1.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局的警车已十年以上,车况较差,预计维修费用会增加。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1.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诸暨市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6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诸暨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7.8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诸暨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诸暨市司法局重点项目支出及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绩效目标:保障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日常运行,为群众提供具有诸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90万元。绩效目标:规范和加强我市各级调委会、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发扬新时枫桥经验

3)普法宣传项目114.5万元。绩效目标: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全民法治意识。

4)律师公证管理项目134万元。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推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和谐社会中的智能作用,有效整合利用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

5)法律援助项目12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为经济困难群体得到法律援助需求。

6)社区矫正项目244万元。绩效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

7)法制建设项目30万元。发挥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审核市政府各项文件,办理行政诉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提升法制政府建设。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等支出。

1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矫正装备购置及维护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