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代表建议“面商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和常委会领导督办等多项机制,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持续维持在高位,问题解决率逐步提升,为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了应有努力。
为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修订了《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并会同相关单位对建议办理提出了更加细化和明确的要求。
一、突出两项原则,办理责任要更加强化。建议办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明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需将办理工作列入承办单位议事日程。在此基础上,补充指定了“五定”原则,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办理措施、定办结时限,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到时、到点、到人,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明确主办会办,工作合力要更好统筹。建议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交办时将根据建议内容明确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主办单位要注重听取代表意见想法,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联合办理,主导建议落实的进度和质量。会办单位侧重于根据办件实际,限时将会办情况书面报送主办单位。在办件结束后,主办单位应综合汇总办理情况,主动上门征询意见后再行文答复,充分体现对代表的尊重和办件的慎重。
三、规范答复要求,解决问题要更显务实。答复时,应当根据客观实际,从三个层面针对性、具体化地答复代表:一是所提事项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应当将解决情况和对待解决部分制定的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完成期限答复代表;二是所提事项当年度无法解决但已列入工作计划的,应当将答复意见、工作计划和解决时限一并答复代表;三是所提事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当以更有诚意的态度和更显务实的作风将市情实际和理由答复代表。
督实办好代表建议既体现人大价值,也彰显人大权威,更展示人民属性,重要性不言而喻。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围绕建议办理工作想办法、出实招,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