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保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更正(补充)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04-28 17: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各投标单位:

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保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2020-04-06)因项目实际,决定对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2页“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变更为:

2、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2页“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0年5月21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变更为:

投标人须于2020年5月22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三、招标文件第2页“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四、招标文件第17页“(4)技术分评分细则(70分)”中

8

投标人自2017年11以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办公大楼保安服务的成功案例,且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保安服务使用人对供应商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采购单位书面满意率证明,缺少其中一样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采购单位一年(365天)内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变更为:

8

投标人自2017年11以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办公大楼保安服务的成功案例,且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保安服务使用人对供应商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单位书面满意率证明,缺少其中一样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采购单位一年(365天)内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其他相关内容按补充公告要求执行。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