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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四注重”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
来源: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0-05-19 09:36浏览次数:

近年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和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提升立法质量,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

一是注重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自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首次建立立法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以来,宁波市2019年立法计划中的4件审议项目都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召开“双组长”会议,对涉及重大问题作多次、充分地沟通协调,确保审议顺利。针对宁波当前地方性法规总体知晓率不高,部分法规条款滞后于时代发展、不适应改革形势等状况,由法制委牵头对维护法规生命力和权威的常态化、长效性工作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意见》并下发,形成了系统性、覆盖立法全流程全环节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宁波市人大紧跟时代要求,贴近社会实践,立足市情、尊重民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立法目的,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系统推进为立法原则, 条例在制定过程中重视细节、注重实效,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形成闭环。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居民的分类意识明显提高,效果显著。根据今年1月23日中央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借鉴厦门等地经验,结合宁波实际,将已经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更名为《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目前已过常委会一审,计划今年上半年提请常委会二审,条例出台后将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注重惠民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管用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天津召开的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宁波注重立法既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更是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去年4月审议通过了非机动车管理条例,12月审议通过了养犬管理条例,都是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省率先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广阅读活动、建立评估制度、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书香宁波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四是注重开门立法广征群众意见建议。每个立法项目、立法计划都通过宁波日报和宁波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听取各方意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听取民声民意。通过36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发出3600份问卷,收集有效问卷2777份;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在人大微信公众平台获取914份有效问卷,在甬派客户端获取9494份有效问卷。通过对近1.3万份调研问卷的统计分析,为制度设计奠定了民意基础,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养犬管理条例通过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社区、广大群众的意见,还专门召开了听证座谈会,专门听取养犬群众和非养犬群众、志愿者组织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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