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坞阀室建设用地征地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民众意见公示

2020-05-25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次坞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现就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坞阀室建设用地征地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征地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工程内容和规模

1、项目名称: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坞阀室建设用地征地项目。

2、项目范围: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诸暨市次坞镇里亭村,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坞阀室用地约3640平方米。

3、项目委托单位: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4、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5、项目概算:项目资金部分由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自筹,部分为银行贷款。

6、项目用途:项目拟征收土地系用于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次坞阀室建设,该阀室建设有利于完善浙江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实现省级天然气管网“一环网”闭环,解决项目沿线天然气单点供气问题,提高省级管网输配能力和保供能力。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项目委托单位或受托风险评估单位在此期间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方案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概要

1、评估单位名称:绍兴瑞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评估单位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12号宇邦大厦001202。

3、评估单位联系人:郦柳君、许建霞。

4、评估单位电话:13967543767、17757502329。

5、评估单位邮箱:9551237@qq.com、1242301360@qq.con。


绍兴瑞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