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8 15:44: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各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诸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1日
全文下载:诸卫发[2018]52号诸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