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做好“五个一”(讲好一堂爱国课、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一系列防控举措、制定一套严密应急预案)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各村(社区)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要对宗教活动场所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由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并经统战部(民宗局)同意后,签署《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开放承诺书》,方可恢复开放。
2.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要采取预约、限流等措施,严格控制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进入宗教活动场所人员须测温、登记、戴口罩、持绿码,并做好“一米线”排队工作,教堂、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应实行隔座(位)礼拜,不共享宗教物品,宗教活动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信众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场所常住人员实行分餐制,非场所常住人员不得在场所内就餐。
3.严格控制宗教活动规模。暂不批准开展大型宗教活动、非通常宗教活动和跨地区宗教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减少非必要的集体宗教活动,减少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的人员,减少集体宗教活动时间,劝阻老年人、严重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参加集体宗教活动。
4.切实加强防疫宣传。各场所开门第一天都要举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要通过讲好生动感人的“抗疫故事”,引导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爱国主义精神、人民至上理念和中华民族自豪感。各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屏显示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
5.层层压实宗教活动场所防控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流程,明确内部分工、人员职责,落实防控措施、物资储备,预备临时隔离室,建立紧急情况报送机制。各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包括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活动安全等,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各行政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做好场所开放前的预案检查、评估、演练等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三人驻堂小组”和网格员的作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指导,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涉宗舆情并及时处置报告。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照本方案有序恢复开放,暂不举行聚集性活动。
中共诸暨市安华镇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