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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两地首次尝试协同立法
来源: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0-06-19 14:28浏览次数:

近期,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监察司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赴杭州市学习考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工作,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对接,对两地立法中涉及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协同立法。这是杭甬两地首次尝试协同立法方式,共同推动辅警立法。

一是立法步骤协同推进。辅警条例被列入2020年立法制定项目后,杭甬两地即商定协同立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会同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赴杭州市人大就协同立法事宜进行协商,明确协同推进辅警立法工作: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审议,并就起草、调研和审议过程中每一环节所涉及部门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真正做到立法步骤协同推进。

二是重点难点协同互商。就辅警立法而言,如何依法赋权、保障辅警待遇、完善监管机制是关键。在实际工作中,辅警在治安巡防、疏堵保畅、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甚至承担了一些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但也出现个别滥用职权甚至违法的情况,如何依照上位法合法合理赋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的同时,规范履职是共同面临的难点问题。两地人大多次沟通,分析研判,通过多方了解外地条例中立法经验,请示省人大的意见等方式就诸如此类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互商。

三是调研成果协同共享。辅警立法是杭甬两地贯彻省委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地方立法的要求而做出的有益尝试。两地及时将赴外地调研和本市的调研成果进行共享,共同分析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区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商定解决之道。如:关于监察留置场所辅警的配备和管理,以及辅警的待遇保障等情况各有不同,两地将调研到的情况多次沟通联络,认真分析研判,面对面协商,力争使相关条款合法、合理,切实达到立法目的。

四是对接部门协同联动。杭甬两地监察司法工委、司法局、公安局分别按照协同立法的工作部署,在起草、调研、修改、审议阶段,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联动,无缝对接。两地公安机关在起草阶段相互沟通,先后几易其稿,司法机关也在调研过程中同步共享调研成果,及时更新条款内容,监察司法工委先后两次会同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赴杭州人大协商重点难点条款的设定事宜,真正实现条例在名称、体例结构、主要内容和推进时间上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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