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浙发改服务〔2020〕94号)、绍兴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20〕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放汽车购置补贴。在2020年6月25日至6月27日期间,凡在诸暨市白名单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购置新车,且在诸暨市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消费者(含个人或企业),均可享受购车补贴。补贴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总补贴金额20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为:车价(含增值税,下同)3万元-15万元,补贴4000元/台;车价15万元(含)-30万元,补贴6500元/台;车价30万元(含)以上,补贴8000元/台。由汽车销售企业凭销售发票和相关资料第一时间进行申领,先购先得。
二、扩大汽车消费量。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单店2020年全年计税零售额比2019年每增长5%,奖励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19年新升、销售未满1年的限上企业,不作奖励。2020年新升企业参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8﹞96号)执行。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就高不重复。
三、鼓励汽车展销活动。商务部门要利用节假日、消费旺季等有利时机,组织限上汽车销售企业通过汽车团购会、购车抽奖、试驾有礼、售后增值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促销活动,促进汽车销售。
四、创新汽车销售模式。鼓励汽车销售龙头企业建立以传统4S店加品牌旗舰店、授权专营店和特约销售点等多样化的零售网点“1+N模式”。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销售模式,让用户足不出门即可享受销售下订、保养预约、年检代办等全程“零接触”购车服务。
五、优化汽车金融产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为消费者提供低首付、低月供或带尾款等有吸引力的组合产品。鼓励汽车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业态发展。
六、培育汽车消费氛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网上申办业务登记,实现机动车登记服务“一站式”办理。
附件:诸暨市白名单汽车销售企业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诸暨市白名单汽车销售企业
1诸暨旷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诸暨科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诸暨光大汽车有限公司
4诸暨市宏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诸暨市众宝汽车有限公司
6浙江宝利德汽车有限公司
7诸暨元通汽车有限公司
8绍兴诸暨爱马汽车有限公司
9绍兴市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诸暨伟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1绍兴市汇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2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诸暨市轿辰悦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诸暨豪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5诸暨宝利德汽车有限公司
16诸暨国赛汽车有限公司
17诸暨德之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诸暨暨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绍兴荣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诸暨市腾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1浙江荣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2诸暨宝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3诸暨广成骏腾汽车有限公司
24诸暨市嘉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5诸暨欣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诸暨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7浙江诸暨荣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8诸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9浙江梦达汽车有限公司
30诸暨鼎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1绍兴驰晨汽车有限公司
32诸暨新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3诸暨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4诸暨浩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5诸暨市中大汽车有限公司
36诸暨浩成汽车有限公司
37诸暨市骏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