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6/2017-1461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利水电局 成文日期: 2017-08-24

关于印发《诸暨市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0-06-04 16: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水电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治水办,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34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诸暨市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水利水电局
2017年8月23日

诸暨市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34 号)文件,为认真贯彻省、绍兴市关于剿灭劣Ⅴ类水总体部署,进一步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打造全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先行区、示范区的要求,以调控总量、管控环境为主线,坚持统一领导、属地实施、主体自律、部门监督的原则,着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产业生态环境体系,助力剿灭劣Ⅴ类水战役,加快发展品质渔业。
  二、工作目标
  (一)总量控制。按照严禁在禁养区域内进行养殖、严格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小散乱”养殖场、严禁新开挖养殖塘、严控新建养殖场的要求,形成全市池塘养殖压规模、保供给、提品质、控污染、优生态的良好格局。
  (二)水质提升。至 2017 年 9 月底,全市保留的养殖池塘基本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三)模式优化。积极探索生态高效的养殖模式,鼓励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型改造,示范引导,面上推广。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厘清养殖禁养区(2017 年 8月10日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完成“一场一档”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池塘养殖生产情况,厘清池塘养殖禁养区。
  (二)制定方案,开展“一场一策”专项整治(2017 年 8月 10 日至8月20日)。按照禁养、提升、示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1.关停一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场;治理达标无望的养殖场或整改期限后养殖尾水水质执法监测累计 2 次(含)以上不达标的养殖场。
  2.提升一批。通过原位修复或异位修复,应用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应用新型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开展鱼、虾、鳖等水产品与稻、茭白、菱藕等农作物的共生轮作,实现种养有机结合,水质净化达标;对养殖尾水收集、沉淀后,配套农田、蔬菜、苗木、花卉等进行生态消纳。
  3.示范一批。主要选择在珍珠、甲鱼主产区建立示范区(点),重点鼓励智能化设施养殖、精准化清水养殖、生态化循环养殖等养殖模式,加快洁水保水型池塘养殖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三)集中整治,实行销号报结制度(2017 年 8月 20 日至 9月 30 日)。按照每旬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销号报结等多种办法,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进行集中攻坚,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 9 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总结提高,建立管控长效机制(2017 年 10 月 1 日至11 月 30 日)。全面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扩大治理成效。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列入对各镇乡(街道)“五水共治”督查考核内容,并适时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各镇乡(街道)要把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作为“劣Ⅴ类水剿灭战”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表、责任表、时间表,强化人、财、物等要素保障,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属地主责,各司其职。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厘清池塘养殖禁养区,完成“一场一档”登记工作,全面完成辖区内整治任务。各机关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配合。
  市水利局负责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建立养殖档案登记制度。
  市农林局要积极制定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配套模式。
  市科技局要积极落实科技创新项目,对接科研专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科技激励政策。
  市财政局要积极制定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资金保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做好农田开发保护,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执法检查。
  市环保局要积极做好养殖区域周边重点河流的地表水质监测,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水质监测和执法检查。
  市治水办负责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列入对各镇乡(街道)“五水共治”督查考核内容之一,并适时进行通报。
  (三)行业监管,强化督查。市水利局将加强面上督查,建立月度进度通报制度;加强突出问题督查,对整改销号情况要“一督到底”,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多措并举,造浓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正反两面事例宣传。畅通举报固定电话、网络、手机等平台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线索。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和引导管理,鼓励列入村规民约,推广落实“塘长负责制”。深化水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配套实施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养殖、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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