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0-1344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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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04 |
文号: | 诸政 发〔2020〕10号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赟华等105名同志三等功和嘉奖的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复工复产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踏实工作的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政发〔2014〕27号)和《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政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张赟华等10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寿王杰等95位同志记个人嘉奖(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中勇当先锋、争做表率,确保“两手硬、两战赢”。
附件: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名单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名单
一、个人三等功(10人)
卫生健康局:张赟华 姚仲彩 陈雪萍 朱金湘 王益斐 方 瑜 李小芳
公 安 局:朱 航 楼周委 杨周京
二、嘉奖(95人)
市 委 办:寿王杰
市 府 办:周普伟 寿旺达
纪委监委:俞 科
组 织 部:赵升平
宣 传 部:宋胜江
统 战 部:吴伟东
政 法 委:寿欢锦 张 磊
信 访 局:陈 挺
红十字会:汤 爱
经 信 局:卢琮昉 黄 城
发 改 局:周文彬 孙鹿栟 孙国民
教 体 局:杨均力 徐善德 王海燕
公 安 局:陈军涛 陈大源 金 武 钟齐雷 徐海淼
杨泽飞 孟铁军 金琪洋
民 政 局:赵祖锋
人 社 局:宣森淼 赵荣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焕泽
建 设 局:郦 挺 阮王伟
交通运输局:陈叶飞 沈 蕾
农业农村局:寿 霁 李钰佩
商 务 局:陈 行
文广旅游局:斯惠中
卫生健康局:蔡榆军 陈华永 周祖模 胡 燕 谢锦荣 王 行 周亚希 陈培锋
市场监管局:葛 浩 何海斌
医疗保障局:蔡 良
综合执法局:何耿泽 杨 旷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戚宏平
融媒体中心:叶淑秀 许 斐
供电公司:章 琳
暨阳街道:楼满国 吴 燕 孙丽萍
陶朱街道:钟征洋 王春燕 周海丽 钟敏霞
浣东街道:周伟鲁 王佳丹 应陈飞
大唐街道:何 军 王 杰
暨南街道:金 晶 金 岳
店 口 镇:何 卓 金 叶 边 鋆
枫 桥 镇:黄伟刚 徐学峰 邵宏英 寿 丹 傅鑫炜
牌 头 镇:杨漫君 蔡 燕
次 坞 镇:姚 杰
山下湖镇:徐 越
璜 山 镇:吕靖江 张利丰
应店街镇:周 旦
姚 江 镇:郦伯均
安 华 镇:楼 荣
浬 浦 镇:徐 璐
东白湖镇:洪锦涛
五 泄 镇:张炉青
岭 北 镇:章伯峰
陈 宅 镇:雷海波
同 山 镇:阮利光
东 和 乡:戚航凯
马 剑 镇:陆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