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65/2020-1446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65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关于印发《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1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街道

各行政村(居)、社区:

经研究,现将《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诸暨市暨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深入开展调研、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群众福祉为宗旨,为加快推进城市化,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对象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完成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改居村。

三、程序

街道提出方案,经居民(或户的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形成决议,街道审核后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内容

改居村按照“机构分设、资产分置、权责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立”的要求,推行“政经分离”。

(一)基层组织建设。整村拆迁安置、居住相对集中的改居村,就近并入相应社区或新建社区,撤销原改居村各级组织,保留改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居住分散的改居村,居民按居住地划入相应社区管理,撤销该改居村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保留改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传承和居民感情,对有关社区名称进行调整。

(二)两委班子人员安置。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符合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的改居村干部,可申请到社区工作。具体安置方式由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

(三)户籍处置。由公安机关负责,居民可将户口调整到所并入的社区,也可以迁入至不动产权所在地的社区。

(四)集体资产处置。原改居村集体资产仍属原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享受对象不变,严禁非法侵占、私分和损毁。

(五)集体土地处置。按照目前实施的《诸暨市集体土地征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村级留置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主要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

主要开展调研摸底,了解情况,形成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开展;出台相关意见,结合前期调研基础,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

召开撤居建(并)社区工作动员会,根据实施计划,严格程序,按要求召开各级会议审议撤居建(并)社区方案,并向市政府上报请示,经市政府批复后,落实相关后续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

街道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撤居建(并)社区各项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新成立社区和调整社区的工作指导,及时选派社区工作者,完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居、社区的业务指导、牵头领导,驻居、社干部要做到及时传达、全程指导、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居、社区干部要严格按照街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做到精神不松、纪律不松,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居、社区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守纪律,杜绝在撤居建(并)社区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推进组名单

3.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方案

4.撤居建(并)社区调整后社区四至


附件1

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骆 杰、慎 杰

副组长:张 琪

成 员:孟大善、杨涌涛、张甜甜、顾明华、毛海明

陈李枫、阮泳莉、郭雪锋、傅迪锋、马天军

楼建勇、楼妤芳、楼满国、吴 燕、高 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扬、邱帅、周申汇、胡坚华、俞鼎、赵娜、章航、张江杰、黄能、金旦锋、张伟根、赵梅、胡洁、王霞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下设相关专项工作组,杨涌涛同志兼任社会稳定组组长;阮泳莉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郭雪锋同志兼任纪律检查组组长;高扬同志兼任政策解释组组长。


附件2

暨阳街道撤居(并)社区工作推进组名单

序号

居、社区

牵头领导

驻居(社)干部

1

丫路头

高 扬

方槐军

2

浣 江

杨涌涛

郑 姣

3

金鸡坞

楼满国

周申汇

4

鸬鹚湾

阮泳莉

许立新

5

徐 家

楼满国

蔡卡平

6

五纹岭

张甜甜

刘一飞

7

下坊门

张 琪

赵飞侠

8

浣 纱

楼建勇

陈冠信

9

梁家埠

顾明华

马学法

10

茅渚埠

楼满国

郑 姣

11

凤 山

阮泳莉

宣利忠

12

杨树坂

陈李枫

周宏剑

13

浣 南

楼建勇

余勇超

14

新 航

顾明华

翁伟平

15

曲 山

毛海明

蒋志军

16

浣北、南苑、上江东、下江东、八一、望云、朱公湖、大桥、西子、凤凰、祥安、越都、

苎萝古村、江北、暨北、福门等社区

楼妤芳

胡坚华、郑 瑶、

赵武杰、陈少华、

蔡建平


附件3

暨阳街道撤居建(并)社区方案


1.撤销丫路头居,分别并入朱公湖社区、大桥社区、八一社区、望云社区、暨北社区;

2.撤销浣江居,浣江居部分与原下江东社区成立江东社区,其余部分并入祥安社区,撤销下江东社区;

3.撤销金鸡坞居,金鸡坞居与原上江东社区成立金鸡山社区,撤销原上江东社区;

4.撤销鸬鹚湾居,鸬鹚湾居并入西子社区;

5.撤销徐家居,原徐家居行政区域并入江北社区;

6.撤销五纹岭居,成立五纹岭社区;

7.撤销下坊门居,下坊门居并入福门社区;

8.撤销浣纱居,浣纱居部分与原南苑社区成立浣纱社区,其余部分分别并入苎萝古村社区和西施殿社区,撤销南苑社区;

9.撤销梁家埠居,成立梁家埠社区,八一社区部分并入梁家埠社区,原梁家埠居其余部分并入江北社区;

10.撤销茅渚埠居,茅渚埠居与原浣北社区成立茅渚埠社区,撤销原浣北社区,原茅渚埠居其余部分分别并入暨北社区、八一社区、艮塔社区;

11.撤销凤山居,凤山居并入凤凰社区;

12.撤销杨树坂居,杨树坂居并入越都社区;

13.撤销浣南居,浣南居分别并入西施殿社区;

14.撤销新航居,新航居并入望云社区;

15.撤销曲山居,曲山居并入望云社区。


附件4

撤居建(并)社区调整后社区四至


茅渚埠社区东至浣纱北路,南至艮塔路,西、北以暨阳路为界。

梁家埠社区东至人民北路,南至福庄路,西至陶朱北路,北至环城北路。

五纹岭社区东、南以市南路为界,西至陶朱山麓,北临绢纺一村。

浣纱社区东至人民中路、人民南路,南至苎萝路,西至陶朱山,北至西施大街。

金鸡山社区东与北至金鸡山路、东三路、东二路、大桥东路,南和西至浦阳江。

江东社区东至艮塔东路,南至苎萝东路,西至大桥东路,北至滨江中路。

八一社区东至暨阳路与浣纱北路,南至艮塔路,西至陶朱北路-人民北路,北至环城北路。

望云社区东北至友谊渠、艮塔西路、艮塔路、陶朱南路一线,南至陶朱山麓,西至友谊路,北至环城北路。

朱公湖社区东至陶朱北路,南至艮塔西路、艮塔路,西至友谊渠,北至环城北路。

大桥社区东至暨阳路-大桥路-浣纱中路,南至西施大街,西至陶朱山麓,北至艮塔路。

西子社区东至东三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东二环路,北至苎萝东路。

凤凰社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东路,北至苎萝东路。

祥安社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艮塔东路,北至苎萝东路。

越都社区东至艮塔东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金鸡山路,北至苎萝东路。

西施殿社区东至浣纱南路,南至文昌路-丰民路-丰南路-环城南路,西至市南路,北至苎萝路。

苎萝古村社区东至市南路-文昌路-丰民路-丰南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陶朱山麓,北至苎萝路。

江北社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浦阳东江,西至春江路,北至北二环路。

暨北社区东至春江路,南至暨阳北路,西至浦阳西江,北至北二环路。

福门社区东与南至江东路、艮塔东路,西与北至滨江北路。


【全文下载】:2020工委90号 以此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