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镇关于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 设置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2020-07-09 15: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华镇

各机关科室(分中心)、行政村(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安华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设置

(一)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组员组成。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行业分管副职担任,组员由与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关系密切的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设在应急管理站,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应急管理站其它成员为应急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设立安华镇应急管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辅助人员10人。具体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全镇的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办公室落实所属领域内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镇应急办下设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相关工作组根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选择消防、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设置。组长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由牵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分管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市及诸暨市有关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工作;

(3)研究提出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协调、解决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和重大问题;

(5)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应急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镇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相关职能办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方面涉及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3)指导协调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5)分解市政府对我镇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考核指标,承担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配合协调全镇较大以下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预测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及相关信息发布;

(9)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10)承办镇应急管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11)负责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的联络工作;

(12)承办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落实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会议,分析研究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势,协调处理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8)承办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镇应急办提出。

②必要时,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可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的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 次,由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参与。

②根据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和任务,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或消安委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镇应急办组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

(3)报告制度

①镇应急办每年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②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镇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向镇应急办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下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纳入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向镇应急办会报告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履职情况。

③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镇应急办报送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2.镇应急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镇应急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镇应急办可根据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或镇应急办联络员会议,会议由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镇应急办每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月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本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节假日时,镇应急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每天向市两办或应急管理局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3.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向镇应急办报告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

三、其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