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0-13454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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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文号: | 诸政办发〔2020〕30号 |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开展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决定,现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绍兴市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诸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巩固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还将有力促进废水、废气治理水平的提升,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注入强大助推力,为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诸暨提供坚强保障。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工作目标。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诸暨建设的重要载体。力争到2021年12月底,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四)工作内容。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设,健全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参与,各镇乡(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乡(街道)负责落实,不再列出)市域内27家印染企业按照印染产业集聚提升行动要求,实现印染产业集聚提升,对印染集聚点工业固废进行集中化收集与处理处置。(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到2020年12月底,整合提升工业园区2个,新建(提升)小微企业园4家。到2021年12月底,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以上。(经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参与)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并依法对外经营。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到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分质分流提升改造。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负增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参与)充分借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到2020年12月底,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建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业等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0年12月底前,农药使用量、不合理化肥使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和化肥使用量较2018年均实现负增长。(农业农村局牵头)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袋和循环包装袋应用,建设快递包装箱、包装袋绿色回收区,提升快递包装袋回收水平。推进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的应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邮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参与)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全市城镇地区新建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实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和其他各类建筑积极实施全装修。(建设局牵头)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12月底,全市20%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争取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办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牵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镇乡(街道)为单位,每年建设2个示范片区。推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每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不少于10个。(建设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参与)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重点抓好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卫生健康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到2020年12月底和2021年12月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分别达到75%以上和80%以上。(卫生健康局牵头)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出台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相关制度,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产生单位合格率达到96%以上。(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参与)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现代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建立完善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卫生健康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积极构建由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参与)持续完善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12月底,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12月底,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均达到100%。(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财政局参与)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通过数字化手段掌握固体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严禁人为设置危险废物转移行政壁垒,保障危险废物合法转移。(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引进尾矿资源化利用项目,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短板。(经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到2020年12月底,完成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12月底,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龙头企业1家),建成1个以上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中心,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经信局参与)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12月底,新建1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乡集团牵头,建设局、财政局参与)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规模养殖场全面使用密闭式发酵罐等先进技术。到2020年12月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12月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提升秸秆收集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12月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鼓励秸秆回收利用企业建立收储体系。(农业农村局牵头)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畴,形成规划“一张图”。到2020年12月底,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到2021年12月底,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生活垃圾方面,到2020年12月底,完成诸暨丰泉浬浦固废处置中心350吨/日垃圾焚烧技改项目建设并投运。到2021年12月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工业固废方面,到2020年12月底,完成10万吨/年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建设。(城乡集团牵头,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开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管办参与)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农业废弃物方面,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建设和农药废弃包装物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到2021年12月底,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农村局牵头)危险废物方面,到2020年12月底,完成诸暨市科超环保有限公司2万吨/年活性炭再生项目、浙江黑猫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包装桶(包括废机油滤芯)、废乳化液处置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参与)建筑垃圾方面,到2020年12月底,完成40万吨/年建筑装潢和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城乡集团牵头,建设局、财政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管办参与)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生活垃圾等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镇(村)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到2021年12月底,镇(村)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0%以上,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完善环境违法亮牌管理办法,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法院、检察院参与)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运用“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绍兴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五大类固体废物业务层面数据互联互通与统筹管理,建立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管理,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调度的监管体系。(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强化“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完善信用库,运用固废交易撮合及治理查询服务,通过考核排名,差别化执法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参与)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体系。(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税务局牵头,经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到2020年12月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银保监组参与)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局牵头,人力社保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依托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信息化平台,实现五大类固废全领域数据归集。(生态环境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到2020年12月底,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教育体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配合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科技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重点研究并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置等试点项目。(生态环境分局、城乡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参与)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贯彻落实绍兴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区、县(市)处置生态补偿金制度。打造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参与)
(十)坚持长效治理,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实施方案。对照《诸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保障措施,由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
(二)组织开展建设。统筹结合诸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工作方案和四张清单,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广泛宣传发动,落实具体的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制度、技术、监管四大手段,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开展评估总结。2021年起,待具备相应条件后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并将工作总结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力争2021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各镇乡(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诸暨建设考核体系。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创建“无废细胞”。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附件:1.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
3.诸暨市创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