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8-05 10: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14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鼓励市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在诸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安全监管部门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生产安全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市社会治理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特别是安全监管部门一手狠抓执法监管,对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普遍薄弱的实际,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模式,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规范、持续、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效果明显。

诸暨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量大面广,随着安全监管日趋严格和经营业主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原先“重经营生产、轻安全管理”的意识有所转变,但大量小微企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共性问题仍然存在,单靠自身的力量难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虽然从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社会服务机构,更多的作用是督促和帮助,最主要的是企业自己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并开展高效运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许多企业负责人直言,安全管理需要专业的人,靠自身培养远水解除不了近渴,宁可“花钱买服务”。希望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加强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打好基础已成为众多企业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目前诸暨市域内许多企业都尝试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如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开展安全估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对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知识普及、培养企业安全管理人才、指导应急演练等,从专家的角度帮助开展隐患排查,提出专业性的整改意见,而且从经济的角度,花费投入也不很大,总体普遍反响良好。

如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目前,一些企业对生产现场安全和硬件设施隐患相对比较重视,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制度老化、缺失等等问题,安全管理在初级阶段徘徊。规范的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依靠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因此,通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由中介机构派遣专家针对所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指导和帮助企业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制度管安全的制度体系。并通过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工作促进企业有效地执行制度。又如,协助企业培养安全人才。在安全生产四要素中,“人”发挥核心作用,因此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具有重大作用,除企业要求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外,还可聘请专家,或要求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编写安全生产教培材料,进行针对性培训,特别是为企业培养一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并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议:

一、根据近几年诸暨安全社会化服务总体发展情况,在全面分析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二、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企业聘请专业机构的社会化服务,由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出面,落实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属地企业“牵线搭桥”。

三、落实激励政策,对聘用服务机构的单位由街道和主管部门进行补助。

四、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安全社会化服务企业参与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也鼓励安全社会化服务企业参与政府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理中来,最终实现培育服务平台,壮大服务队伍的目的。

五、规范中介服务机制。安全监管部门可通过开设中介机构“网上超市”,把所有的中介机构在网上列出,公开各中介机构设计专篇、评价报告等“知识产品”,并由安全监管部门、专家和企业三方根据各自权重进行打分和点评,帮助和指导企业了解各中介机构的业务专长,选择合适服务自己的中介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还可以组织中介机构实体展会,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中,安全监管部门不仅不能放弃监管责任,而且必须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监管和约束,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信用评定体系,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可通过对服务质量好的中介机构进行奖励;对服务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则可根据情节,通过禁止参加展会、“网上超市”公示、建立黑名单,甚至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惩处,用奖优罚劣来优化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国家安全生产发展改革的精神,符合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是平安诸暨建设、县域治理探索发展的可行途径,既是机遇,也有挑战,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和发展,真正接地气,最终让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政府、社会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