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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湄东社区横山湖商住楼店面租赁项目
发布日期:2021-01-14 14:37 浏览次数:

店口镇湄东社区横山湖商住楼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店口镇湄东社区横山湖商住楼店面租赁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湄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湄东社区横山湖商住楼店面租赁项目

3.招标内容:

标的

每年每间底价(元)

租期(年)

店面房15,16,17号

(原爱玛电动车)

18000

2

租金一年一付,中标后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并于当年12月付清第二年租金。具体租赁期限以签订协议为准。

4.了解具体情况或须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傅张辉  15158205688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1114日至2021120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投标预缴款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湄池支行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湄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3 2814 219

4.金    额:600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121(14:00-16: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店口镇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11229:00

2.投标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2.投标底价:每年每间18000元

*投标时,投标人自带黑笔或蓝笔。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者必须在中标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每间1000元,并诸暨市店口镇湄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租期届满,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以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4.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承重梁、柱等,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整改。

5.水、电等费用自理,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租期届满,中标人自行处理一切装修、附属设备。

6.出租房门口卫生保洁由中标人负责。

7.承包期内原有设施如有损坏,中标人需照价赔偿。

8.未缴清之前承包款的承包户,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9.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湄东社区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月14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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