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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10: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日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I级响应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落实绍兴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防控办51号)要求。

二、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延迟举办诸暨发展大会等一切大型活动。广大市民不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诸暨,非必要不邀请市外人员来诸参加活动。

三、有序做好核酸检测。以12月12日24时为基准,所有在诸人员应能提供之前或之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实施部分交通管控。即日起,在重要交通卡口,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开展核查。

五、加强社会面管控。各级各部门、企业和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制度。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