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21-14826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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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飨街停车场停车服务试行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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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朗臻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飨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为进一步优化停车服务,公司拟对飨街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两年内自主确定飨街停车场停车服务试行价格,执行前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期满后,根据政策规定制定正式价格。
公司应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及电力事故抢修车等按规定免收停车服务费。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