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2/2021-1482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1-11-03

关于进一步规范五泄风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14: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价格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服〔2018〕101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215号)精神和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现就五泄风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五泄风景区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上述门票价格不包括景区配套交通、停车服务、餐饮住宿、演艺娱乐等其他旅游服务项目。

二、其他服务项目收费。画舫船票价为20元/人;游艇单程票价为20元/人,包艇单程价格为200元/艘;电瓶车单程票价为5元/人。

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为30分钟,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收停车服务费。

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说明

微型、小型客车

10元/天

1.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小型汽车加倍收费。

2.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照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中型、大型客车

20元/天

货车

10元/天

摩托车

5元/天


四、门票价格减免和停车服务优惠政策仍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游艇、电瓶车等交通服务优惠政策统一为: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免票。

五、请你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在景区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配套交通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核定五泄湖面游艇票价的批复》(诸市计价[2005]74号)、《关于五泄景区内电瓶车票价的批复》(诸发改价[2005]130号)、《关于调整五泄风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3〕73号)、《关于核定五泄风景区北门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4〕152号)等文件和《关于调整五泄风景区和西施故里旅游区门票价格的通知》(诸发改价〔2018〕121号)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