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浣东街道龙潭山公墓墓穴使用费有关事项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6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浣东街道龙潭山公墓是经市民政局批准的公益性生态公墓,由浣东街道办事处举办,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公墓价格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经浣东街道办事处报告申请,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对龙潭山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予以核定。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浙江省价格条例》;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四)《浙江省定价目录》;

(五)《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六)《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诸政发〔2012〕76号)。

三、起草过程

浣东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核定龙潭山公墓价格的报告收讫后,市发改局组织开展龙潭山公墓定价成本调查。在此基础上,市发改局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拟定龙潭山公墓定价方案,起草《关于浣东街道龙潭山公墓墓穴使用费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决定等政府定价程序,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共同制定《关于浣东街道龙潭山公墓墓穴使用费有关事项的批复》。

四、主要内容

(一)龙潭山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单穴10000元;双穴14000元。墓穴使用费标准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

(二)优惠政策。公墓覆盖行政村以及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实行减免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由浣东街道办事处在收费前报市发改局备案后执行。

五、施行日期规定

该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该文件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解读人:朱建洪,联系电话:8701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