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体局在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中成果显著
发布日期:2021-12-2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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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的通知》(浙教办技〔2019〕38号)要求,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浙江教育现代化,经各试点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初审、省级专家审定和结果公示等程序,目前2年试点建设期已满,确定我市教体局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成果鉴定合格。我市重点开展了以下4方面试点工作:一是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探索与实践。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改造和优化校园环境,构建高速泛在、智能灵活、互动体验、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环境。二是“互联网+教学”探索与实践。探索基于移动终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教育教学方式;推动教师主动适应新技术,提升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坚持开放众筹,改变教育供给方式等为切入点,形成多样化的教学新模式,促进精准教学、深度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的开展。三是智慧校园管理和服务的探索与实践。依托智慧校园基础环境,推进学校教育数据与上级教育数据中心的有效对接,实现本地本校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整合及数据融通,推进基于教育大数据的动态监管、科学决策和精准管理,构建面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大众等不同需求的便捷化、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公共服务。四是智慧教育治理机制的创新探索与实践。聚焦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围绕智慧教育促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健全符合信息时代发展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教育结构性和系统性变革。
编辑:(何成永 施迪建)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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