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21-148582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金国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社区及农村保障用房建设的建议(第1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首次把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对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力破解农村住房难题,建设生态农韵的宜居乡村。
诚如您的建议所言,农村村民建房需求量大,而有限的用地指标无法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探索实施农村保障房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群众住房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
2017年开始,诸暨市委市政府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切实解决农民住房难题,使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应保尽保,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基本解决。在农村住房建设中,鼓励采取联建、改建、原拆原建等多管齐下的手段,加快改善农村农户的居住条件,改变农村面貌,提升新农村品位。2017年以来,我市分别在姚江镇(直埠)、大唐街道、浬浦镇等开展了村级保障房建设,累计用地面积18860平方米,规划可建建筑面积41470平方米,平均容积率达到2.1,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今年4月27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致力于推行我市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村级保障房建设也是本次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优化农村住房保障模式,切实保障农村真正的住房困难户“有房住、住好房”,提升其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本次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和探索:
一是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强化保障机制、建立退出机制、优化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行使和监督机制。
二是优先保障宅基地资格权人“户有所居”权利,探索多元化退出方式和补偿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有效实现途径,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枫桥经验”,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切入口,进一步化解农村宅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强化村级自治,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在遵循重大事项“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集体在宅基地审核申请、审批落地及批后实施的管理监督作用。
五是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加强村庄规划引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以空心村整治为切入口,实施全域整治,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总体协调、突出特色”的原则,结合各地历史文脉及人文环境,强化风貌管控,科学规划,形成具有诸暨特色的乡村风貌,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将作为我们的重要参考,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落实。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承办人姓名:蒋巳敬、赵蒙可
联系电话:0575-87106550
全文下载:诸农字16(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