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21-148583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余仲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符合政策的农民住宅办理权证的建议(第1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是新一轮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本轮改革的4项基础工作便是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村庄规划编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们将以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为抓手,尽快摸清我市农村宅基地底数。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调查技术规程,及时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审批、使用、流转、执法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利用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结合卫片、航片、行政区划图等图件资料,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并按照上级制定的建设导则,因地制宜建立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我们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在试点先行乡镇积极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工作,加快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调查成果,建立和完善农村地籍数据库。同时,进一步细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具体办法,制定了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30问答(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研究宅基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存在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稳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条件下的不动产登记政策,以点带面逐步完成全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同时对已经经过政府处罚,且符合一户一宅及村镇规划等要求的及时予以确权发证,做到应发尽发。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快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承办人姓名:徐力可、寿科程
联系电话:0575-87106550、0575-87955873
全文下载:诸农字17(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