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21-151850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1-02-03 09:35: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诸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
4、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5、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计划、建议。
7、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
8、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9、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1、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2、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1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14、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
15、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16、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
17、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8、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发改局预算包括:市发改局本级及市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市能源监察大队、市粮食结算中心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82万元,占62.6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0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5.9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4万、卫生健康支出114.22、节能环保支出19.00万、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0.00万、住房保障支出247.93万、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00万。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和支总预算都为8095.8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入预算809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82万元,占62.6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万元,占0%;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3021万元,占37.32%。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8095.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5.9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4万、卫生健康支出114.22、节能环保支出19.00万、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0.00万、住房保障支出247.93万、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00万。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15.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5.30万元,项目支出6245.45万元。
(四)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95.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4.9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4万、卫生健康支出114.22、节能环保支出19.00万、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0.00万、住房保障支出247.93万、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00万。
(五)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4.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230.99万元,主要是市级财政奖补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4.93万,占78.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4万,占4.25%;卫生健康支出114.22,占2.25%;、节能环保支出19.00万占0.3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0.00万,占4.34%;住房保障支出247.93万,占4.8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00万,占5.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31.43万元,主要用于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3.95万元,主要用于协作办老干部管理、遗属医药费、管理经费、补偿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草塔粮站出租收入、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基本费用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1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工作及山海协作经费、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国防动力潜力调查及军民融合、经济动态监测分析、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环节专家实地咨询指导、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石油天然气管线保护、“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制及蓝皮书汇编本、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118万元,主要用于“与杭同城”实体化办公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41.5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预警调控、农本调查、价格听证方面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2020.05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方面支出及农村住房和室内财产保险政策补助、东西部扶贫专项补助、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专项补助、市级生猪动态储备、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光伏发电市级补助、军民融合政策兑现市级财政奖补项目专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8.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离休干部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1.07万元,主要用于局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3.15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市能源监察大队、市粮食结算中心)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19万元,主要用于局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20万,主要用于援助其他地区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7.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3个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0.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物支出(项)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日常、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及工作方面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13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冻猪肉储备方面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救灾物资储备方面支出。
(六)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8.57%。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接待外商投资项目业主来诸考察,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发改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市能源监察大队、市粮食结算中心局下属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3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发改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发改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发改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涉密特费、债务还本付息项目暂不列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涉及28个项目,当年资金安排62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5.4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指反映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指反映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指反映猪、牛、羊等肉类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指反映用于应急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的有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