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方案
2021-03-2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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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促进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2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抗肿瘤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骆志炎
副组长:赵晓颖
委 员:金旺飚 方慧英 蒋利红 章小丁 吴 兵 毛立英 郦秀丽 何桂香 孙星火 楼海涛 竺旭辉 宣柏云 吴春芳 周跃群
二、具体工作步骤
(一)、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并确定以下事宜:
1.确定医院肿瘤相关专业科室;
2.对本院抗肿瘤药物存在的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进行了讨论评估,形成超说明书用药备案表。
3.讨论制定了《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成立了抗肿瘤药物管理组织,明确了管理组织职责。
4.明确了本院抗肿瘤药物目录,遵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分类目录。
(二)、对肿瘤相关专业科室主治医师职称满 3 年的医师、药剂科药剂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及管理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则抗肿瘤药物处方调配权。
(三)、加强抗肿瘤药物日常监督管理。
1.定期开展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每半年医院至少开展 1 次抗肿瘤药物专项处方、医嘱点评。针对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及时公示、反馈、干预,并采取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等措施督促整改。
2.定期开展抗肿瘤药物使用监测。药剂科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每半年分析各临床科室抗肿瘤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肿瘤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肿瘤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并提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