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234/2021-144753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气象水文综合类,其他
发布机构: 大唐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4-29

【重点工作】关于开展碧水二号暨“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唐街道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职能办(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打造治水铁军,推动涉水问题发现机制落实见效,防治污染反弹,有效管控水安全风险,确保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根据绍兴市治水办印发《关于开展碧水二号暨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2021年度全省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碧水二号暨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切实发挥好治水办监督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河(湖)长履职到位,提升治水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持续巩固提升治水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认识到问题发现机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感,通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治水工作落实,满足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更高需求。

二、工作安排

(一)行政村(社区)自查及督查阶段(4月、5月)

行动过程要求注重证据收集,使用今日水印相机”APP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标注问题点位,如发现疑似劣类、黑臭水体应联系环保所现场取样检测,做到有证可查、有据可循。

1.行政村(社区)自查阶段4月、5

各行政村(社区)要充分发动河(湖)长自查发现问题,自查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水域,包含十方面主要内容。梳理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立即进行整改,并汇总形成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详见附件)于510日前上报街道治水办。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需说明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

2.街道相关职能线办自查、督查阶段(4月、5月)

街道相关职能线办自查、督查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十查、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市治水办历年交办的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整改是否到位。汇总形成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于510日前报街道治水办。

(二)市级督查阶段

行动期间,市治水办督查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将开展市级督查,督查内容为镇级自查、互查发现问题清单以外的涉水问题。同时,对镇级自查、互查发现的有质量(非保洁类)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抽取部分问题,对整改质量开展现场实地审核。

此外,市治水办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碧水二号行动期间利用无人机随机抽取我市4个乡镇(街道)开展检查。

对已列入问题清单并上报的问题,市治水办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不曝光、一律不通报、一律不扣分、一律不问责

(三)绍兴市级交叉检查及绍兴市级督查阶段(5月)

1.市级帮查

5月,绍兴市治水办将组织帮查行动,采取五查一、帮我查模式,集中5个区、县(市)力量对我市开展多轮暗访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我市全域,检查重点为十查所列问题。

2.高空巡查

绍兴市治水办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碧水二号行动期间利用无人机抽我市2个乡镇(街道),开展高空飞行巡检,摸排水环境问题线索。

3.绍兴市级抽查

绍兴市治水办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采用暗访随机抽查形式,重点检查省市治水办当年交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信访投诉整改落实情况,尤其是县控以上水质是否存在反弹、是否存在劣类水体、断面周边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重点问题。

(四)交办整改阶段(5月、6月)

对各阶段、各级发现上报的问题、暗访抽查及高空巡查的问题进行集中认定,建立动态问题数据库,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对入库问题严格实行挂号销号管理。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除继续挂号外,将按规定作相应扣分,进行督办通报,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

三、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十方面的内容:

1. 污水零直排建设成效。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乡镇和商贸集中区是否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是否做到应截尽截、应处尽处,雨污管网是否错接漏接,运维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生活污水有无随意倾倒。

2. 查城镇污水处理短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是否正常;污水收集是否全面覆盖;污水处理是否达标排放,有无直排河道;中水回用是否有利有效;污泥处置是否规范有序;管网、泵站有无运维机制。

3. 查饮用水安全隐患。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设置物理隔离,禁止区域有无生产企业,生活污水有无违法直排;水面保洁是否经常到位;水域岸线有无侵占、违建;饮水源有无安全隐患。

4. 违法违规排污现象。矿山、采石场、水泥搅拌站、建筑工地等是否存在水环境污染问题;沿海沿河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有无非法排污现象;入海排口监管监测是否到位;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污染处理设施,港口码头污染物转运处置是否规范及时;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乡镇垃圾中转站的渗透液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直排外环境或偷排雨水管网。

5. 查劣V类、黑臭水体反弹。是否全面巩固提升剿劣成果,有无类、黑臭水体及其他反弹隐患;水质反弹断面有无根治措施;水体感官是否正常,水质是否达到功能要求,保洁机制是否完善;沿岸是否存在违法排污口,雨水排口是否做到晴天不排水、雨天无污水

6. 河(湖)湾(滩)长履职尽责。河(湖)湾(滩)长制公示牌设置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准确,电话是否有效;巡查是否到位,记录是否完整,处理是否及时,效果是否明显。

7. 查河湖岸线安全盲区。河湖岸线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的四乱问题;有无违法填埋水体,有无影响防洪排涝;河岸两侧有无固体危废、垃圾、污泥等乱倒、乱放现象。

8. 查农业农村污染隐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出水是否稳定达标;农村污水管网是否存在断、破、漏现象长效运维管理是否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到位,生态拦截沟作用是否明显,有无农田退水、畜禽养殖污水直排等明显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9. 查治水队伍建设质量。治水办有无配强配齐治水干部;治水队伍是否保持相对稳定,有无出现断层现象;有无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以老带新传帮带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10. 查涉水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巡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治水业务技能竞赛、治水综合督导帮扶、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等涉水问题是否追根溯源、深刻剖析,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有无反弹隐患。

附件:2021年碧水二号暨“找寻查挖”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问题清单.pdf

 

 

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202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