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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5-26 10: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防控办

(2021年第4号)

近期,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辽宁、安徽又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返回浙江后由目的地镇乡(街道)点对点专车转运,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诸返诸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除8个中风险地区以外的来诸返诸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诸返诸人员,到达诸暨后须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第一时间到市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镇乡(街道)、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诸后按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六、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触他人。

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疫情的最有效手段,广大市民要按照单位和社区的接种工作安排,主动接种疫苗。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