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1-06-02 1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权限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领域内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领域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或协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等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指导、交流和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推进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博等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2.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出版、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3.承担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职责。

14.承担浙江省五泄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职责。

15.承担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职责。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推进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发展和运用,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拓展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诸暨市文化馆、诸暨市图书馆、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诸暨剧院、诸暨市博物馆诸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

二、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386.83万元,占77.3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其他资金收入373万元;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 1498.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 8258.8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825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6.83万元,77.3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373万元,4.52 %;单位结余资金 0万元,占0%;其他资金1498.98万元,占18.15%。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8258.8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6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696.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6.64万元,项目支出 4335.95万元。

(四)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86.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6.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60.7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19万元。

(五)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86.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51.29 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统一口径,缩减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360.76万元,占8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8.94万元,占5.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3.94万元,占3.2 %;住房保障支出(类)473.19万元,占7.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1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7.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管理综合运行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事务384.0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基本及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事务1448.63万元,主要用于剧院的管理补贴及运行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事务591.5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中心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事务403.9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基本及图书分馆、文化分馆建设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事务2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的补助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事务78.8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的旅游产业管理、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旅文化市场办案、文化市场监管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事务1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行业管理专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事务489.0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经营、东白湖生态旅游区油菜花景观项目专项、全域旅游创建材料等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288.23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事务408.4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基本及项目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3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16.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5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缴费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4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缴费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61.4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执行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1.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执行的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0.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33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1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21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主要原因本年无公务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5 %。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文化和旅游合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2021年预算标准予以申请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中心演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诸暨市文化馆、诸暨市图书馆、诸暨剧院、诸暨市博物馆诸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诸暨市文化馆、诸暨市图书馆、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诸暨剧院、诸暨市博物馆5事业单位以及诸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6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涉密特费、债务还本付息项目暂不列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涉及28个项目,当年资金安排433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5.9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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