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4/2021-14629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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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诸暨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综合组 | 成文日期: | 2021-05-18 |
【通知】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乡(街道)、部门:
根据全省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工作方案》规定,决定开展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美丽诸暨建设,巩固和提升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进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攻坚范围和工作安排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20件信访件开展集中攻坚销号,其中第一期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110件信访件整改销号,第二批剩余10件于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领导领办制度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切实压实主办单位的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级党政领导领办盯办制度,积极协调解决整改中的各类问题困难。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积极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对所有交办信访件,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对已完成的信访件,确保承诺的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开展验收销号
对符合销号标准的信访件,严格对照销号标准开展销号验收,形成验收销号材料,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不应付了事、不留尾巴。
(四)加强整改跟踪问效
建立和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严防信访反弹回潮。
诸暨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协调联络组综合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