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09: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政策原文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切实发挥气象监测预警作用,强化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服务工作的“靶向、精准”,确保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出台目的

通过对防范强对流天气服务、处置过程进行复盘,发现预警叫应联动响应处置不够畅通。由于气象灾害叫应不是工作指令,相关责任人收到叫应信息后,具体的联动处置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存在应而不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灾害防御的效力。致灾降雨量和风速的阈值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叫应标准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检验。《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的出台,有效地解决了预警叫应联动响应处置短板问题。

三、文件实质性内容

(一)叫应级别

以降雨量和风速作为主要指标,对应不同等级对应三级叫应等级。

(二)叫应标准

1.三级叫应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30毫米或3小时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

(2)上游地区出现2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部分地区。

2.二级叫应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50毫米或3小时8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乡镇(街道)辖区内1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3.一级叫应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8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2)较大范围(1/3测站及以上)出现8级(高山站9级风)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三)叫应对象

根据不同叫应等级,视情况叫应市委书记、市长、立即叫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相关办公室副主任,立即叫应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教育、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灾害发生镇街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四)应急处置要求

基层责任人收到叫应信息后,三级叫应需加强巡查,二级叫应随时准备转移危险区群众,一级叫应立即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解读机关:诸暨市气象局;

解读人:庞盛荣(诸暨市气象局局长)、刘昊(诸暨市气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575-87220370。